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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窮人治喪 善願恐罰上億

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免費為窮人辦喪事,成立廿年來,已服務一千九百四十五位弱勢民眾,不過,該會被內政部民政司認定為違法,若以善願愛心協會服務人數統計,罰款將高達一億一千六百多萬元。該會會長郭志祥期盼政府放寬規定,讓公益喪葬服務能夠合法存在。

內政部長陳威仁考量該協會為完全善行免費,昨晚指示民政司,殯葬業雖是特許行業,未申請許可依法應受處罰,但兼顧情理法,民政司應盡速找該協會溝通,協助申請許可。郭志祥回應,有營業行為才要商業登記,協會純粹做公益,沒有營利,不會去商業登記;他強調,並非擔心額外的費用或需加入公會等等事情,而是該登記與現實不符。

為弱勢家庭辦理喪事的善願愛心協會昨天表示,兩年前收到內政部民政司公文認定為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要求立即停辦免費喪葬服務,善願愛心協會多次交涉,都未得到正面回應。

根據該規定,經營殯葬服務業,應向各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後,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違反者處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款,按次處罰。

善願愛心協會雖然有公益團體的許可登記,但未有殯葬服務的許可登記。雖然民政司只有警告,並未要求罰款,但該會仍希望能夠解套。

郭志祥表示,他們是公益團體,不是營利單位,所有參與的民眾都是各界善心人士,卻被承辦人員質問三次:「為人免費辦理喪事沒有違法嗎?」讓他覺得很不可思議。

郭志祥說,喪禮的費用對於弱勢民眾來說,是筆極大的開銷,最基本的喪葬至少得花費十至廿萬元;許多弱勢民眾籌不到錢為家人辦喪事,該會因此成立。至於協會的經費如何而來,郭志祥表示,有上班族放假擔任禮儀志工、純做好事的棺材工廠、花店等,費用都是志工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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