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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已故藝人朴龍河原經紀人遭行業協會封殺
MYDAILY – 2014年1月9日週四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12:46
韓國演藝經紀人協會近日宣佈將封殺韓國已故藝人朴龍河的原經紀人李某,禁止他在韓國從事演藝經紀相關的一切工作。
李某于2010年朴龍河自殺後曾試圖盜取朴龍河銀行帳戶裡的錢,之後又盜取了多件朴龍河的遺物,因以上行為,李某已于去年11月被判處了有期徒刑8個月。韓國演藝經紀人協會最近舉行倫理委員會議,決定了對李某下達永久封殺令,並於今天將公文下發到了協會各個成員公司。
韓國國會去年12月剛剛通過經紀人登錄製度法案,根據該法案,遭到經紀人協會封殺的李某今後已無法在韓國從事經紀人或其他類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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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朴容夏 經紀人李某,因涉嫌偽造私人文書-盜竊等「入獄8個月」
作者: 吳真珠 | STAR N – 2013年11月15日週五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2:48
![已故朴容夏 經紀人李某,因涉嫌偽造私人文書-盜竊等「入獄8個月」](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l3.yimg.com/bt/api/res/1.2/GNHchdA.Wx.mhew9.mUVig--/YXBwaWQ9eW5ld3M7aD00NzQ7cT03NTtzbT0xO3c9Mzcz/http://media.zenfs.com/ko_KR/News/starnn/20131115111927_528584ae94491_1.jpg)
15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西館317號進行的結案公判中,裁決部判定已故朴容夏的經紀人李某因涉嫌偽造私人文書、盜竊等,入獄8個月。
當天,裁決部宣佈「當時被告在日本發行了存款請款單,在提取200萬日元(韓元約2100萬)的過程中,曾在公審中陳述的內容無法成為確切的依據」。
另外,裁決部還就當時提取的金額高達1800萬日元(韓元約1億9100萬)這一點,以及在未經得同意的狀況下擅自拿走故人的公司物品等理由,宣判道「令故人的遺屬飽受痛苦」。
對方還補充道「不過考慮到被告過去沒有犯罪事實的這一點,降低了量刑」。
之前,李某因涉嫌於2010年6月30日在朴容夏自殺生亡一周後,在日本東京某銀行偽造了2張故人朴容夏名義的存款請款單,試圖竊取2億4000多萬韓元,而被予以不拘留起訴。
此外,同年7月,被告人又涉嫌在朴容夏設立的企劃社辦公室裏偷走價值720萬韓元的40本朴容夏照片集和價值2600萬韓元的唱片、辦公室用品、相機、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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